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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移植”失败惹纠纷

1999-10-02 来源:生活时报 黄康温 我有话说

看到花1.4万元做的“试管婴儿移植手术”不但没成功,而且连一张正规的发票也没得到,久婚不孕的黄女士日前愤然投诉南宁市生殖医疗中心“不规范”,要求赔偿双倍损失。南宁市消费者协会对广西首起“试管婴儿”手术纠纷作了调解。

据黄女士介绍,她与丈夫婚后六七年未孕,求子心切。听说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的南宁市生殖医疗中心可以做试管婴儿移植手术后,误以为这个中心是市二医院开的,就在7月26日签署手术同意书。7月27日至8月4日按中心医院的要求打针用药。在打针用药期间,她出现呕吐、腹部胀痛、气喘等现象,被不良反应折磨得够呛。到8月6日做取卵手术时,因没打麻药,痛得死去活来。医生花半个小时从她的卵巢里取出了16个卵子并于8月8日进行移植。但手术没有成功。

在忍受巨大痛苦的手术不成功后,黄女士找出了生殖中心不规范的地方:一是手术同意书第9条里,规定应将剩余的胚胎冷冻以供下一次移植使用,但中心没有这么做,使她没有第二次机会;二是交费时中心只开收据,她多次要求换成正规票据,生殖中心都拿不出来。黄女士觉得这属于乱收费行为,从而对南宁生殖中心及其医生的行医资格提出质疑。

生殖中心认为,试管婴儿移植手术世界上最好的妊娠率才25%,这在中心“体外授精的步骤和病人须知”中已写得明明白白,中心尽力后不成功也不该承担任何责任。南宁市消费者协会负责调解的同志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生殖中心的“病人须知”属于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因而是无效的。

由于黄女士及其家属对生殖中心及其医生的资格有质疑,她们还将到南宁市卫生局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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